Fuzio 项目许可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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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0

本法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您”或“被许可方”)与即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库科技”)订立。即库科技的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500 号 7-1788 室。

重要提示【请仔细阅读】:通过安装、使用或复制本软件或任何相关文档(“软件”),即表示您同意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则无权安装或使用本软件。

即库科技可以更新本协议,且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的修改日期将反映在本页顶部的“最后更新”中。即库科技无义务通知您任何更新,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受更新版本协议的约束。

定义 

a) “软件” 是指即库科技拥有并以二进制形式提供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关联媒体、印刷材料以及在线或电子文档。

b) “评估许可证密钥”指一串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字符串,允许在有限期限内以评估目的使用本软件。该期限自取得评估许可证之日起开始,并根据本协议第 3 条“评估许可证授予”的规定终止。

c) “商业许可密钥”指一串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字符串,允许您将本软件集成到您创建的程序中,并根据本协议条款将本软件作为您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分发。

d) “软件更新”是指为修复错误、增加新功能、扩展功能以及实现其他改进和/或变更而创建的本软件的任何新版本。

e) “开源组件”在本协议中,指任何源代码可公开获取以供使用、修改和分发的软件。

所有权与许可 

2.1. 本软件为即库科技所有,受著作权法和国际条约规定的保护。本软件是许可使用,而非出售。通过安装或使用本软件,您不会获得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之外的任何软件权利。即库科技保留所有未明确授予的权利。

2.2. 本软件使用的开源组件的权利归其各自的版权所有者所有。

评估许可授予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即库科技授予您一项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权利,允许您在即库科技交付评估许可证密钥时指定的期限内(评估期),仅以评估为目的使用指定版本软件及文档的一份副本,并允许您为备份目的创建一份软件副本。

项目许可授予 

4.1. 一般许可授予。 在被许可方支付适用的许可费用并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即库科技特此授予被许可方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永久有效的许可,允许被许可方:(i) 为个人、公司内部及商业需要使用软件和文档,包括根据本协议第 6 条“支持与更新”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所有软件更新;(ii) 将软件以可执行形式作为被许可方使用软件创建的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复制和分发,且无需支付额外的分发费用(“商业许可”)。

4.2. 向被许可方提供的商业许可为项目许可证。项目许可证可由被许可方的任意数量开发人员在被许可方的一个项目中使用,无论该等开发人员是被许可方的雇员,还是在被许可方控制下为被许可方提供服务的独立承包商。就本协议而言,“项目”是指由被许可方创建的一项软件产品,以及基于该软件产品的任何未来版本或衍生作品。被许可方不得将项目许可证用于一个以上的项目。被许可方确认,项目许可证在签发时即与某一特定项目绑定,此后不得用于任何其他项目,也不得与任何其他项目相关联使用。

一般许可限制 

5.1. 一般许可限制。 被许可方不得:a) 修改、改编、变更、翻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反汇编本软件,但适用法律明确允许进行上述活动且不受本限制约束的范围除外,以及为替换软件中使用的第三方开源组件而可能需要进行上述活动的情形除外;b) 移除本软件上的任何专有声明或标签 c) 将本软件与被许可方创建的程序相分离,单独在互联网上传播或提供,或制作超出项目开发所必需数量的软件副本,但为备份目的制作的一份副本除外;d) 出租、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软件的权利。

5.2. 评估许可限制。 除第 5.1 条所述的一般限制外,作为评估许可证持有者,被许可方不得:a) 将本软件用于商业目的;b) 在评估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本软件。

支持与更新 

6.1. 即库科技在提供商业许可的同时,将向被许可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支持和软件更新订阅服务(“标准支持”)。标准支持订阅于商业许可证签发之日起一周年到期。

6.2. 标准支持订阅包括:

a) 软件更新;
b) 使用指定支持聊天渠道的权限;
c) 回答与软件功能有关的问题;
d) 协助进行故障排查。

6.3. 被许可方延长或续订标准支持订阅,应向即库科技支付续订费用。

6.4. 即库科技同意在本协议第 3 条“评估许可授予”所规定的有效评估期内,免费向被许可方提供标准支持。

6.5. 软件更新可能包括即库科技在提供标准支持过程中向被许可方提供的补充软件代码或相关材料,包括“抢先体验预览版”类型的构建版本。该等补充软件代码或相关材料应被视为软件的一部分,并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6.6. 对于被许可方向即库科技提供的、用于使即库科技能够完成被许可方标准支持请求的任何技术信息,被许可方同意,该等信息可用于软件支持和开发。

6.7. 自本协议生效日期起满 12 个月后,对于已达到生命周期终止阶段的软件版本,即库科技有权不再续订其标准支持,但前提是,即库科技已完全履行被许可方此前已购买的续订服务。尽管有上述规定,被许可方所持有的所有版本的商业许可授予仍应继续有效。

保密信息 

7.1. “保密信息”是指:(i) 本软件,及其任何软件更新或被许可方程序中所包含或与之相关的技术、理念、专有技术、文档、流程、算法及商业秘密;(ii) 与软件或被许可方程序有关的任何软件密钥;以及 (iii)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信息,无论该等信息以口头、书面或磁性介质形式披露,只要其在披露时被标明为保密或附有类似标识。

7.2. 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应以其保护自身保密信息时所采用的同等谨慎程度保护披露的一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且不得直接、间接或因疏忽而:(i) 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目的;或 (ii)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向其分包商、代理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可以基于确有知悉必要的原则向有限数量的员工披露。

7.3. 保密信息不包括符合下列任何情形的信息:(i) 已经或通过合法途径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ii) 接收方在从披露方处接收该信息之前已经合法持有的信息;(iii) 由有权持有该信息的第三方向接收方披露,且未附带任何保密或所有权限制的信息;(iv) 接收方在未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的信息;或 (v) 根据法院或政府机关的命令必须披露的信息,但接收方应及时将该命令以书面形式通知披露方,以使披露方能够对该命令提出异议。

7.4. 双方有关保护保密信息的义务在本协议任何期满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支付条款 

8.1. 被许可方所购买商业许可的许可费用,应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直接支付给即库科技,或通过经销商支付,或根据即库科技、其经销商或其代表开具的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被许可方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全额支付每张发票。

8.2. 即库科技同意在收到许可费用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方交付商业许可证密钥。

8.3. 除第 10.3 条和第 11.2 条另有规定外,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且不包括任何适用税费。除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外,被许可方还应支付目前或今后因被许可方使用本软件或向即库科技支付许可费用而向被许可方征收的任何税款、关税、费用或预扣款项。如即库科技被要求支付任何该等税款、关税、费用或收费,或被要求从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应向即库科技支付的款项中预扣任何金额,被许可方应及时向即库科技偿付该等金额。除适用法律明确要求被许可方进行扣除或预扣外,被许可方无权以任何税款为由,对即库科技向被许可方开具发票的任何金额进行抵销或预扣。

市场营销 

9.1. 您同意被标识为即库科技的客户,并同意即库科技可以在其营销材料和网站中使用您的名称、商号及商标(如适用),并可以简要描述您的业务。您特此授予即库科技一项许可,允许其仅为行使本营销条款项下授予即库科技的权利之目的,使用您的名称以及您的任何商号和商标。

9.2. 您与即库科技均可将与本协议项下业务合作关系有关的信息用于各自独立开展或共同开展的营销活动。允许的营销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和使用客户案例、新闻稿、印刷版及在线营销材料、演示文稿和商业推荐资料。

专利与著作权赔偿 

10.1. 若因本协议范围内提供的软件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权或专利权而引发索赔,即库科技将为被许可方进行抗辩并赔偿其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但前提是:(i) 被许可方应在索赔发生后 30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即库科技;但若未按时通知,且延迟未造成实质性损害,则即库科技仍应履行第 10 条项下的义务;(ii) 即库科技对抗辩以及所有相关和解谈判拥有唯一控制权;以及 (iii) 被许可方应向即库科技提供履行上述义务所必需的协助、信息和授权。

10.2. 对于基于下列情形提出的任何侵权主张,即库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i) 软件中包含的开源组件代码;(ii) 使用已经被取代或经修改的软件版本,但由即库科技提供的变更或修改除外,如使用即库科技向被许可方提供的当前未经修改的软件版本本可以避免该侵权;或 (iii) 将本协议项下提供的软件与并非由即库科技提供的程序或数据组合、操作或使用,且在不使用该等程序或数据的情况下本可以避免该侵权。

10.3. 如本软件被认定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即库科技认为软件可能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或被许可方被禁止使用软件,即库科技有权自行选择并自费采取以下措施之一:(i) 修改本软件,使其不再构成侵权;(ii) 为被许可方取得继续使用软件所需的许可;(iii) 以其他合理适合被许可方使用的软件替代该软件;或 (iv) 如上述任何救济措施在商业上均不可行,则终止侵权软件的许可,并退还:a) 如侵权发生在首个标准支持订阅年度内,按照自软件许可证购买之日起的一年期限,按比例退还被许可方为软件支付的许可费用;b) 对于后续年度,按照自付款到期日起的一年期限,按比例退还被许可方为后续标准支持订阅续订所支付的续订费用。

10.4. 被许可方赔偿。 对于因被许可方使用软件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索赔,被许可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即库科技因此遭受的任何及全部损失、责任或损害。

保证免责声明 

11.1. 即库科技保证,自商业许可证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保证期”):(i) 本软件将在实质上按照当时有效的文档运行;(ii) 根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标准支持服务将以符合行业标准的专业方式执行。

11.2. 被许可方确认并同意,若发生不符合第 11.1 条有限保证的情况,且被许可方在保证期内通知了即库科技,即库科技将自行决定并自费采取以下措施之一:(i) 修复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软件;或 (ii) 安排退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相应费用,并终止本协议。被许可方确认并同意,这是被许可方在本条项下唯一补救措施。

11.3. 被许可方确认并同意,如软件存在下列任何情形,第 11 条所述有限保证不适用:(i) 软件经过修改,但由即库科技实施的修改除外;(ii) 软件未按照即库科技提供的说明进行安装、操作、修复、使用或维护;(iii) 软件在评估期内使用。

11.4. 除上述有限保证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即库科技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或条件,并明确排除任何其他明示、默示或法定的质量保证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被许可方自行承担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以及因使用软件而产生的结果。

开源组件 

12.1. 即库科技保证,本软件未使用任何具有以下情形的开源组件:(i) 被许可方必须额外获得任何权利才能行使本协议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许可的开源组件;或 (ii) 会导致被许可方创建的产品或其任何部分必须以源代码形式披露或分发。

12.2. 即库科技及本软件完全遵守适用于第三方代码的任何许可协议,包括任何适用于开源组件的许可协议,从而有权授予本协议规定的许可权利。即库科技特别且明确保证,本软件中包含的开源组件仅限于附件 A 所列的开源组件。

12.3. 该等开源组件的使用应受相关著作权人制定的开源软件许可证条款和条件约束,而不受本协议约束。

12.4. 如被许可方根据第 5.1 条 a) 条的规定修改本软件,即库科技不再就开源组件提供任何保证,包括第 12.2 条所述保证。对于因被许可方根据第 5.1 条 a) 条修改本软件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权利侵权主张,被许可方应承担责任。

责任限制 

13.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即库科技或其供应商均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软件而产生的任何间接性、附带性、特殊性、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商业信息丢失或任何其他金钱损失。

13.2. 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或排除即库科技或其供应商对下列事项承担的责任:(i) 因即库科技的过失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ii) 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或 (iii) 根据适用法律无法限制或排除的任何其他责任。

13.3. 双方同意,即库科技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累计责任总额,不应超过导致相关索赔的事件发生前 12 个月内,被许可方实际向即库科技支付的费用总额。

商标 

除本协议第 9 条“市场营销”所规定的情形外,本协议不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即库(Jiku)”、“即库科技(Jiku Technology)”、“Fuzio”或即库科技拥有的任何其他商标、服务标志、标识或商号的任何权利。被许可方同意,不得在基于软件开发的产品名称中使用即库科技拥有的任何标志,也不得将该等标志作为该产品名称的一部分。

终止 

15.1. 被许可方可以随时通过销毁软件的全部副本终止本协议。

15.2. 如被许可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实质性义务,即库科技可以向被许可方发出通知,说明相关违约行为;如被许可方未能在 30 日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即库科技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必须销毁软件的全部副本。

15.3. 第 11 条“保证免责声明”和第 13 条“责任限制”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适用法律 

双方同意,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共同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法院对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享有专属管辖权和审判地点管辖权,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明确排除任何其他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适用。如任何一方聘请律师,以执行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权利,胜诉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偿付其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在上诉程序、破产程序或类似程序中发生的费用。

商业单据条款和条件 

任何采购订单、销售订单、发票、报价单、点击同意协议或任何其他商业单据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均不具有任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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